組織應建立符合
ISO14000標準要求的文件化環境管理體系,在申請認證之前應完成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并保證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充分運行三個月以上.
組織應向認證機構提供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充分信息,對于多現場應說明各現場的認證范圍、地址及人員分布等情況,認證將以抽樣的方式對多現場進行審核.
組織自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始,應保持對法律法規符合性的自我評價,并提交組織的三廢監測報告及一年以來的守法證明。在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時應及時采取必要的糾正措施.
ISO14000審核是一項收集客觀證據的符合性驗證活動,為使審核順利進行,組織應為認證開展認證審核、跟蹤審核、監督審核、復審換證以及解決投訴等活動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文件審核、現場審核、調閱相關記錄和訪問人員等各個方面.
當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出現變化,或出現影響環境管理體系符合性的重大變動時,應及時通知認證;認證將視情況進行監督審核、換證審核或復審以保持證書的有效性;組織應向認證提供有關與相關方信息溝通和投訴的記錄,以及采取糾正措施的記錄。
組織獲證后,應遵守認證的有關要求,在進行宣傳時應僅就獲準認證的范圍作出申明,并遵守認證有關認證證書及認證標志使用規定;在監督審核時認證將對認證證書及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審核.
環境處理系統盤繞環境方針的央求翻開環境處理、處理的內容包含擬定環境方針、實施并結束環境方針所央求的相關內容、對環境方針的實施情況與結束水平連續鑒定、并予以堅持等。
環境處理所觸及的處理要素包含組織結構、計劃活動、職責、常規、程序、進程和資源等,這些處理要素與企業消費處理、人事處理、財政處理是類似,沒有本質區別,但ISO 14001標準將它們系統化、結構化,提出PDCA的環境處理方法。
低碳認證及標準化對低碳經濟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中國認證認可協會副秘書長李強表示,低碳認證是發展低碳經濟的基礎手段,尤其節能減排技術與績效的核查,是低碳經濟運行的兩個基礎要素,同時,低碳認證制度的選擇和建立也需適應低碳經濟發展需求。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副院長李愛仙在低碳及其標準化的主旨演講中表示,要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建立標準化低碳評價指標體系,應對國際上出現的新機遇、新變化和新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