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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由60類減至38類了
日前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取消和下放一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簡化審批程序,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將由60類減至38類。
近年來經過多輪改革,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已從最初的487類縮減到目前的60類,許可前置條件大幅取消。
然而即便是60類,里面還分小類,小類又分單元、單元再分品種,算下來數量還有近千個,多個部門還存在許可高度重復的問題。
企業每5年需要申請換發證書并接受實地核查和產品檢驗,每年需要提交自查報告,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還得重新辦理生產許可證,否則不能生產。而申領許可證,即使條件具備、材料齊全,也不是一兩天就能辦下來的,有時還需要企業派人一趟趟地跑部門、找熟人。
一些沒太多必要的許可證,讓企業花費不少財力精力,有時還制約了制造業的發展。以冰箱行業為例,一些企業為了避免申請生產許可證,干脆不開發500L以上的大冰箱。
如今,許可證“瘦身”,給企業松綁,的確是件開心事兒!
但是,許可少了、費用降了、時間短了,新的擔心也隨之而來:取消生產許可證,企業負擔是小了,可產品質量如何保證?一些部門會不會認為權力沒了、擔子輕了,服務也縮水了?應當明確,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做減法,政府和企業的責任不能做減法,該放的權要放,該承擔的責任不可推托。
放得下還要管得好,產品監督抽查力度要加大。放開事前審批,對事中事后監管卻提出了更高要求??刂飘a品質量,抽查是重要手段。
抽查的覆蓋面要擴大,抽查的頻次和品種要增加。企業擔心,會不會出現監管機構“看誰不順眼就查誰”、一碗水端不平的情況?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的抽查方式就很有必要,即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把執法曬在陽光下、權力關進籠子里,公眾看得見才能信得過。
政府應當監管到位、優化服務,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擔子也不能放下。一方面,企業應完善制度、加強產品質量控制。
另一方面,對企業的外部監督也要完善。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推進懲罰性賠償制度建設就是倒逼企業落實責任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