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ISO14001:2015
環境管理體系國際標準主要變化,ISO14001:2015新版標準正式向社會發布以來,不論在形式、結構還是內容上都有重大的改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標準結構上的變化
ISO14001:2015標準結構采用了HLS,除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和術語外,標準正文包括7個條款:組織所處的環境、領導作用、策劃、支持、運行、績效評價、改進。
2、術語和定義上的變化
ISO14001:2015版標準共有33個術語,相對于ISO14001:2004版標準,除了術語“污染預防”沒有任何變化外,其它都發生了變化。
3、提出戰略環境管理的思維
ISO14001:2015版標準明確要求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應融入組織的戰略過程的策劃中。
ISO14001:2015版標準中新增加的條款4.1(理解組織所處的環境)和4.2(理解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要求從組織和環境兩者的利益出發,識別并利用機遇,其中特別需要關注的是與相關方的需求(包括法規要求)和期望有關的事項或變化的環境,以及地區的、區域的和全球的可以影響組織或被組織影響的環境狀況。一旦被確定為優先項,減少負面風險和開拓有益機遇的措施則應被融入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策劃中。
4、采用基于風險的思維
基于風險的思維是ISO14001:2015版標準的一大特點,其主要源于HLS中的要求,任何一個管理體系都應是一個預防性的管理工作,都是在考慮風險的基礎上建立的。為此,ISO14001:2015版標準新增條款6.1(應對風險和機遇的措施),并且刪除了2004版標準中的預防措施。
在環境管理體系領域,風險是指潛在的不利影響,其可能來自于組織的環境因素、組織的合規義務、以及組織識別的其他要求和問題(標準條款4.1和4.2條款)。
5、強化領導作用
環境管理體系的成功實施取決于最高管理者領導下的組織各層次和職能的承諾,最高管理者的參與和承諾是成功的關鍵因素。為此,新版標準新增了條款5.1(領導作用和承諾),為那些處在領導崗位的人員(最高管理者)增加了特定的職責,以提高其在組織環境管理中的作用。
6、新增保護環境的理念
隨著自然環境的不斷惡化,人們對組織環境管理體系的期望已經發生了延伸:不僅僅是污染預防,而是超越污染預防,組織應有與其所處環境積極協調的、主動保護環境免受其活動、產品和服務所帶來的損害和退化。
保護環境的理念主要體現在組織環境方針的承諾、組織設立的改進環境績效的預期結果(環境目標)中。
7、強化提升環境績效
環境績效是與環境因素管理相關的績效,不斷改善組織的環境績效應該是組織環境管理體系的重點和最終目的,因此,新版標準更加強調了這一點,體現在以下方面:
(1)明確了“提升環境績效”是組織環境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之一;
(2)“持續改進”的定義更為簡潔、明確的提出改進的對象為環境績效;
(3)標準的多個條款中增加或更為明確了與環境績效有關的要求,如4.4(環境管理體系)、5.2(環境方針)、5.3(組織的角色、職責和權限)、9.1.1(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9.3(管理評審)、10.3(持續改進)等。
8、運用生命周期觀點
為了防止環境因素被無意間轉移到產品(服務)的其他階段,ISO14001:2015版標準引入了生命周期的概念,明確要求在環境因素確定(6.1.2)和運行控制(8.1)時要考慮生命周期的觀點。
這也就意味著,除了原有標準中要考慮組織采購的產品和服務中環境因素的要求外,組織還需要將其對環境因素的控制和影響延伸到產品的使用以及產品報廢后的處理和處置,但這并不意味著需要進行一個全面的生命周期評價。
9、細化內外部信息交流
信息交流是非常重要的過程,使組織能夠提供并獲得與其環境管理體系相關的信息,并且可以幫助組織發現體系存在的問題及收集合理化建議,進而持續改進。
10、強調履行合規義務
履行法律法規要求應是一個負責任的組織行為的底線。因此,在ISO14001:2015版標準中,強調了組織應履行合規義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范圍)中明確提到:履行合規義務是環境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之一,除此以外還在5.2(環境方針);7.2(能力);7.3(意識);7.4.3(外部信息交流);7.5.1(總則);9.3(管理評審)。
11、對文件化信息的要求
考慮到基于計算機和云技術在運行管理體系上的應用,與ISO9001:2015一樣,ISO14001:2015用“文件化的信息”代替了“文件”和“記錄”,這也是HLS對MSS的統一要求。但標準并未強求組織必需使用文件化信息這一術語,并保留靈活性,由組織來確定什么時候需要“程序”以確保有效的過程控制。
ISO14001:2015版標準中“保持文件化信息”表明對“文件”的要求,“保留文件化信息”意味著對“記錄”的要求。